新常态下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未来前景和发展方向
——从发展驱动力看,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前景广阔
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不过,融资租赁业在我国仍然是朝阳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尚有许多服务功能和细分市场亟待开发,经济降速并不必然意味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会降速。事实上,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原有驱动力依然存在。例如,在我国**和企业负债率高企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能够避免一次性大额投资带来的过大资金压力这一优点将更具吸引力。此外,新形势还带来一些新的发展动力。例如,我国正大力推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与之相关领域的设备投资为融资租赁的业务扩张提供了新的空间;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企业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通过融资租赁带动设备出口的需求在不断增大;随着财税改革的推进以及必要税收优惠政策的到位,更多的企业会从节税角度选择以融资租赁方式而非直接购买方式获取设备,等等。由于原有的发展驱动力仍然存在,新的发展驱动力又不断涌现,可以判定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融资租赁业仍将大有可为。
——从发展方向看,我国融资租赁业将着重拓展业务领域,深化非融资功能,同时加强制度建设
经济新常态不仅意味着增长速度的换挡,更意味着新的增长驱动力和好的发展质量。有鉴于此,我国融资租赁业应主要朝着以下三个方向进行发展。
一是拓展业务领域。目前融资租赁项目主要以基础设施、飞机船舶、传统制造业设备为主。未来应大力发展与制造业升级改造以及服务业相关的业务领域。如医疗器械、文化产业设备、农业机械、新能源设备等领域,以往融资租赁业较少涉足,应该成为今后业务拓展的重点。
二是深化非融资功能。融资租赁本身除了融资功能之外,在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设备销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等方面都能发挥重大作用,我国在这方面尚有很大潜力可挖。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法律方面,重点应补足现有体系的不足。例如对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租赁业务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加强租赁物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和租赁资产流通机制建设等。在监管方面,应着重解决三类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在多元化融资渠道、会计税收制度、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也需作出持续的努力。除了对已经初步建立的制度不断升级完善以外,还需要在新形势下考虑启动一些新的相关制度,例如在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融资租赁业务时,应获得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支持等。
多部门合力推动融资租赁业腾飞
融资租赁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各部门的鼎力支持。其中,自2015年以来,厦门海关充分发挥功能叠加和模式再造的优势,通过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和监管模式,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这一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
从规范申报到多渠道缓解企业缴税压力,从快速备案到**开展航空器登临监管,厦门海关用全链条监管支持实现融资租赁飞机通关时间的全面压缩。
此外,为了进一步推动该业务的全面拓展,厦门海关还与南昌、石家庄等口岸海关建立“异地委托监管”的联动监管方式,并通过监管系统的智慧升级,简化申报与核销手续,进一步减少企业的行政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据厦门海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厦门自贸片区共引进融资租赁企业371家(其中2018年新增77家),注册资本总额452.65亿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实际开展业务并缴纳税收的企业达171家,企业运营率46.1%,2018年累计缴纳税收3.52亿元。
如今,厦门自贸片区内融资租赁业务不仅在数量上快速增长,业务范围也呈现出多样化,行业涵盖了船舶、海工装备、医疗器械、大型生产器械、半导体集成电路板等。为了促进相关租赁产业的发展,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牵头制定了《厦门自贸片区船舶租赁奖励扶持政策》《厦门自贸片区大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监管改革若干意见》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