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注销难题,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
通知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则可免予到税务办理清税证明,减少纳税人“多头跑”。
通知同时推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即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及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补齐的承诺后,税务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的一系列便民办税措施:简化资料报送,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和个人身份;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窗口,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套餐式”服务模式等。
某市一家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因素,决定停止经营,于是着手开始办理注销手续,按照规定,该企业会计将企业注销所需资料交给税务进行审核,在这些资料中资产负债表显示还有存货700多万元。税务局立刻对该企业账面存货进行实地核查。经过核查发现,仓库中根本没有存货,于是认为企业有账外经营嫌疑,从而决定对该企业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通过检查近三年来企业出入库记录发现,该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存货出库都未结转成本和收入,据此追查企业的公账和相关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发现公账入账的款项有一部分计入了往来款,负责人个人账户近三年的大额流水企业更是解释不清。终检查人员通过对下游企业的追查,坐实了企业帐外经营的事实。面对证据企业负责人坦诚隐瞒收入7973730.68元,逃避纳税的事实。
结果:税局要求该企业补缴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罚款,终共计230余万元。
一篇关于外地某市企业注销手续繁杂的报道,引起关注。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南京去年3月1日就开始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仅今年就有4000多家企业通过申请并网上公告轻松完成简易注销手续。
“现向登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9月25日,记者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阅看到,在新更新的9月20日至21日的公告数据中,就有南京钦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春晓自动售货设备有限公司等50家南京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据可统计数据,仅今年以来,就有6000余家企业提出申请简易注销并公告。其中,有4000多家完成注销。其余有的仍在公告期内,有的因为条件不符合被驳回。